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办公秩序责任区管理办法试行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2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办公秩序管理,优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争创文明校园,促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办公秩序责任区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本办法印发至各部门,请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办公秩序责任区管理办法(试行) 2、督察办公室职责 3、长城学院办公秩序责任分区明细表 4、长城学院办公秩序检查表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院长(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办公秩序责任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办公秩序管理,优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争创文明校园,促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办公秩序督查办公室,督察办公室设在院长(党委)办公室,田沃兼任主任,院长(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考评及奖惩。 第三条 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承包本单位办公秩序责任区,各系办主任、处室行政秘书(内勤)是本单位办公区办公秩序管理的负责人,每个工作室有一名区域责任人,履行相应的办公秩序管理职责,各责任区域挂牌显示相关内容。 第二节 办公秩序管理细则 第四条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 上班期间要注意个人仪容、仪表、坐姿端正、着装整洁;夏天严禁穿背心,拖鞋上班,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和个人形象。 第六条 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到其他办公室串岗。 第七条 不得利用办公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不得打牌下棋,会友娱乐;不得使用办公电话聊天;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高声呼喊找人;参加各种会议前,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 第八条 接待来访、来电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打电话时不要语调过高,影响他人办公。 第九条 办公桌面上除电脑、茶杯、电话、文件栏、笔筒、台历、记录本外不得摆设其他物品;下班后桌面上的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椅推入公桌下放正。 第十条 工作日中午无特殊情况(院领导特批除外)不得饮酒,严禁酗酒滋事。 第三节 卫生秩序管理细则 第十一条 办公场所每天定时清扫。包括门窗、地面、桌面、墙面、办公设施、设备、文件柜保持干净。 第十二条 办公室地面保持干净,不能有明显的纸屑和垃圾,桌椅、电脑等表面不能附着灰尘;办公区原则上不能堆放大件物品或杂物,所有物品及时清理入库。 第十三条 电脑及电话的线路不得散摊在地,要整理有序并用胶带固定。 第十四条 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 第十五条 各办公室每月第一个周三进行一次卫生彻底大清扫。 第四节 安全秩序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 深化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十七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带入楼内,定期检查线路,注意用电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 对本单位各类钥匙安排专人进行统一严格管理,做好相应领用、交回登记。 第十九条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桌、文件柜、档案柜、门窗等锁牢,严禁将档案(机密)材料随便摆放;必须切断电源,防止火灾、雷击等事故损坏办公设备;本单位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对门、窗进行检查,防止物品丢失。 第二十条 发现被盗或失火时,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处报告。 第二十一条 因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原因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实行考评制。采取百分考核减分制,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每月对考评结果进行一次通报。 第二十三条 实行双向处罚制。办公责任区责任人有权对在所负责责任区内违反相关规定,妨碍、破坏办公、卫生、安全秩序的任何人员予以经济处罚(10至20元/次);督察办公室有权对全院办公区内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责任区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10至20元/次),所产生罚款全部上缴学院财务处,用做办公秩序奖励基金,对每月考评获前三名的单位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院长(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办公秩序督察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院办公秩序责任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日常办公秩序的监督检查、考评及奖惩; 3、负责做好与各责任区负责人的信息沟通; 4、负责督办和检查各责任区关于管理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 附件3: 长城学院办公秩序责任分区明细表 附件4: 长城学院办公秩序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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