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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理工学院 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yuanban 访问量:

保定理工学院

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学校校历和整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我校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1月4日至2月26日,2月27日至28日学生返校报到、注册、领取教材,31日上课。

(二)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1月16日至2月23日,2月24日上班。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工作

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好期末存档和总结工作,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线上和线下教学两手准备。各院(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与上课学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按时、有序开学。

(二)学生工作

1.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寒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旅游、打工。各二级学院要求学生寒假期间合理安排好个人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

3.学工处要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学生信息的统计工作,并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该地区学生离校返校相关工作,为学生安全返程做好准备。心理咨询室继续为全体师生做好线上心理咨询服务工作,保证师生心理健康。

4.做好学生离校登记,掌握去向,错峰离校。寒假期间不允许学生留校和提前返校,按要求如期返校。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仍为学校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做好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外出,按照要求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防疫情传播风险。并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四)做好寒假培训工作

由人事处牵头负责制定行政系统寒假培训方案,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教学系统寒假培训方案,学工处牵头负责制定学工系统寒假培训方案。各培训方案报各归口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2021年1月4日—8日组织开展。

(五)安全工作

1.各单位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所属范围进行全方位安全自查,切断室内电源,贴好封条,尤其是财务处、实验室、图书馆、教研室、办公室、机房、看台楼等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提前做好封条,下发至各单位,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校放假前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六个一律”。保卫部门要加强校门口出入车辆、人员管控,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做好进校人员的检查、测量体温、登记等工作,不明人员、车辆严禁进入校园。严查出入校门口的车辆,对载有物品的要问明原由,必须附有部门领导签字,预防资产流失、损失。加强24小时值勤、巡查,做好校园防火、用电安全和重点部位的防盗检查,确保学校人身、财产安全。

(六)后勤工作

后勤部门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假期内维修工作及开学前相关准备工作。

(七)开学准备验收

各岗位、各部门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后,由主管校领导组织验收,能确保开学正常运行的开始放假,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放假。

三、值班安排

(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宿舍楼、看台楼等重点部位安排好假期值班,宿舍楼值班安排由学工处负责,看台楼值班安排由体育课部负责,图书馆电话值班(如需来校处理工作,打卡按出勤对待)值班表于2021年1月5日前报综合管理办公室。

(二)校领导和校总值班室值班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校领导在岗值班,中层干部电话24小时开机。校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213办公室,白班值班时间为早8:00至晚18:00,值班电话:2162666;夜班值班时间为18:00至8:00,值班电话2162666。各值班点的水、暖保障工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安排。

四、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严格掌握教职员工行动轨迹,寒假期间教职员工不去省外、市外旅游,少聚集,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每日严格体温测试。

(二)值班人员按出勤规定进行打卡,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证通信畅通,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三)各类值班点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总值班室要加强对全校各类值班点值班情况的检查,了解全校情况,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各值班点每日16:00前向校总值班室上报当日值班情况;校总值班室于17:00前将全校当日情况上报当日值班校领导,无事报平安。

(四)各单位要按学校安排积极抓好寒假期间各项工作落实。

(五)寒假期间离保探亲或旅游的副校长以上领导外出探亲或旅游,需向校长报告行程,并将联系电话上报校总值班室和大学部进行备案;处级以上领导离保探亲或旅游,需向分管校领导报告行程,并将联系电话上报校总值班室进行备案;处级以下人员外出探亲或旅游,需向本部门一把手报告行程,并保持通信畅通。校总值班室人员要将电话在假期电话本上的相应位置登记清楚,以便联系。

(六)凡学校配置手机教职工,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保定理工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代章)

2020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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