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为确保学院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管理到位、设施良好、维修及时,促进学院教学、办公、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全院各区域的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保障问题明确如下:
一、责任划分
1、各单位所负责办公、教学区域为本单位责任区域;
2、办公楼、教学楼公共区域由后勤处负责;
3、各学生公寓楼和校园内的宣传栏由学工处负责;
4、一号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语音室由外语系负责;报告厅、学生活动室由学工处负责;
5、行政办公楼四、五层教室和二号教学楼内教室由教务处负责;
6、校园整体环境由后勤处负责;
7、看台楼内各单位占用的房间由本单位负责,其他房间和运动场、篮球场及与体育有关的设施、器材、场地由体育课部负责;
8、3号学生公寓楼前地下室由后勤处负责。
二、保障标准
各单位对责任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管理要责任到人,建立台帐,保证设施完善、功能良好、运转正常,干净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三、使用
各单位对责任区域内的设施、设备有使用、维护、保管权,其他单位或个人借用,要向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确保按时归还。
四、报修与维修
各单位所属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损坏,能够自行维修的,可自行维修解决;不能自行维修的,要及时报修,后勤处按核定的维修预算进行维修。
五、奖惩
各单位对责任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完好负全责,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管保障情况与年终评比奖励挂钩,并将维修预算的结余部分的60%给予奖励;经检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丢失、保障不好的,给予该单位及责任人通报批评等处罚。
长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