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201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教人[2012]56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办法》及《河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笔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现就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学岗位专职教学人员。
二、 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同时进行。
1、考试报名;(在各学校报,见岗前通知);
2、2012年11月10-11日: 考生考点现场确认;
3、
4、
5、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址:http://jszg.hee.cn/)
三、有关事项
1、单科成绩、双科成绩、面试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对已参加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双科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可以直接参加面试。2011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免考相应的科目。
3、非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应参加省组织的笔试及面试。
4、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一致的人员,应参加面试。
5、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参加笔试。
6、各高校要及时对外公布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做好考试咨询工作。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