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工作,完善院、系和班级三级心理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成立心理工作小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心理工作小组以各班级心理联络员为基础,选拔优秀者成立心理工作小组,设于各系学生会素质拓展部组织下。即素质拓展部包含素质拓展小组和心理工作小组。心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学生心理工作开展,学生心理问题信息收集、干预等工作,受本系团总支和院心理咨询室领导。心理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员3-5名。

     心理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一、  配合学院各项心理工作开展,在系级层面发挥骨干作用。

二、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学习、研究和讨论;具备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接受心理辅导员的培训。

三、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各项活动。

四、  联系本系班级心理联络员,收集掌握本系学生心理状况。

五、  积极配合辅导员和心理咨询老师做好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

 

          院团委

                                 201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