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理工学院 关于202 | [05-29] |
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 | [08-30] |
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 | [05-03] |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 | [05-03] |
致大学生的一封公开信 | [12-13] |
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 | [10-12] |
关于2020级学生落户通 | [09-28] |
保定理工学院2022年辅 | [07-16] |
业务学习不止步 资助培 | [06-17] |
我校举办辅导员2022上 | [06-14] |
强化凝“新”聚力,赓续 | [06-14] |
谈一别奋斗路 聚四载同 | [06-12] |
保定理工学院开展“传 | [06-11] |
保定理工学院开展“传 | [06-10] |
您当前位置:保定理工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
关于2010届毕业生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0年05月10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
各系:
2010届毕业生临近毕业离校,为了做好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学生档案投递工作分以下三种情况。
1、需由学院负责邮寄的
需要由学院邮寄至其工作单位或研究生院校的学生,要认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2010届毕业生档案邮寄统计表》。另缴纳邮寄费22元,如要求需按机要文件邮寄的请在备注注明。
要求寄往的详细地址、邮编、收信人要填写清楚,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因为本人填写不清楚原因所至档案未邮寄到目的地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由学生本人带走的
与省(市)人才签订档案代理协议的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本人自愿带走档案的学生,要认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2010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统计表》,并从辅导员老师处领取个人档案。
学生档案不得代领,本人签字领走后要妥善保管,档案丢失后果自负。
3、暂由学院保管的
若暂时没有档案接收单位又不愿自己带走档案的学生,可以将档案暂时存放在学院,由学院学生档案室保管,保管期限自毕业起不超过2年。保管期内若需领取档案的,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到证到学院学生档案室领取,不得代领。
各系于6月28日将剩余学生档案与学生工作处进行交接,并将统计表一并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妥善保管及统一邮寄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转递工作。
2、毕业生辅导员老师要认真做好所带毕业生学生档案的登记、统计、保管、交接工作。
3、各统计表以班为单位进行登记。
4、统计表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整洁。
5、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档案转递过程中出现档案遗失等严重情况的,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