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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1年05月16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全体毕业生:

为做好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鼓励应届毕业学生报名参军,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通知要求,继续开展高校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现将网上预征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预征对象和范围
      网上预征的对象是2011年毕业的男性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预征范围之内。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条件
      年龄:专科应届毕业生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4岁。
      身高:162CM以上。
      视力:(裸眼视力)左眼4.5,右眼4.6。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方法
      1、网上报名时限。即日起至6月25日前,应届毕业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t://zbbm.chsi.com.cn 或http://zbbm.chsi.cn )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2、初审初检。6月25日下午17时前,网上报名学生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分别经财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预征登记表》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由学院辅导员填写,注明ⅩⅩⅩ是(硕士、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具备毕业资格,并加盖学院党总支的公章,连同《预征登记表》存根,一并交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学生网上报名的联系方式通知学生参加初审初检。
      3、预征对象确定。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学生工作处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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