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追加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不变)。

二、提高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我院正式注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3%以内,各方面表现突出,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3%以内;

6.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嗜好;

7.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流程

学生申请→辅导员推荐→学院初审→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学工处审核(11月8日)→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审定

五、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做好评选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学生、学院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提交材料与第一批要求一致)。

有任何疑问,电话咨询1563125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