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各处室、系(部):
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情况,根据中地长院字【2009】46号文件对院领导和机关、处室干部听课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地点和教师由各听课领导根据自己工作安排自定,听课次数和听课要求参见附件执行(具体听课次数见安排表),听课课表可以从教务系统中查询,听课时请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
二、请各位领导听课后将听课表填写完整交回教务处308办公室,教务处将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并在适当时间予以公布。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听课制度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为了落实教学中心地位,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全院营造各级领导关心教学、了解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的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安排
1、院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主管教学副院长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或自行安排。
2、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各科管理人员、学工处处长(副处长)、人事处处长(副处长)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或自行安排。
3、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由系(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4、专职教师、其他管理人员也应根据情况参加听课,次数由所在单位规定。
5、听课时间、地点、课程、被听课教师由听课人员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随机安排,一律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课程表查询途径:登陆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主页,进入教务系统,账号ccxy,密码123,选择部门,登陆进入,在信息查询下拉菜单中选择教师课表查询(注:进入网站须用360浏览器)。
二、听课范围及重点
听课范围为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课、选修课),重点是新开课、开新课、学生评价满意度较低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授课课程。
三、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的情况
1、教师授课的基本情况(包括备课、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学生的到课率、精神面貌、课堂纪律等);
3、有关教学安排、教材、教学设施与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4、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课后要求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的课堂教学评价表(作为评价教师授课质量的依据),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地记录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并向有关单位反馈,对于全院性、重要或紧急的问题应直接向教务处反映。凡属各单位的问题,由各单位进行情况通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凡属全院性问题,由教务处适时在《教学信息简报》中向全院通报,同时报请主管院长研究解决。
五、听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管理
各类人员的听课情况每学期汇总统计一次,处级以上干部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其余人员由本单位负责汇总统计。汇总统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听课制度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