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
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对2016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做如下安排:
一、预审时间
2015年9月6日—9月25日
二、预审对象:2016届毕业生
三、预审程序
1.各系召开毕业资格审查分委会会议、学士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安排部署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2.依据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正方教务系统学生成绩、学生在校期间受处分情况等相关数据材料,对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逐一审查。
3.预审结果于9月25日前报教务处复审。
四、预审内容及上报材料
1.2016届毕业生必修课毕业清考学生名册(见附件1)。
2.2016届毕业生选修课未修满学分学生名册(见附件2)。
3.2016届毕业生5门(含)以上必修课程为重修通过的学生名册(见附件3)。
4.2016届毕业生受到留校察看(含)以上处分学生名册(见附件4)。
五、相关要求
1.各系报教务处的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审核人和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
2.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对成绩有争议时,一律以教务处纸质存档成绩单为准。
3.本次预审只对本学期前已结课考试(核)的部分进行审核,本学期正在进行的课程及以后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部分不参加预审。
六、审核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因各年级培养方案的不断调整,凡因休/复学,留/降级、转专业等各类学籍异动后异动到2016届的学生,均按当前所在年级相关要求进行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尤其是涉及需申请补修或免修课程的学生,如未及时办理,将不予毕业。
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系高度重视,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学生。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届毕业生必修课毕业清考学生名册
2.2016届毕业生选修课未修满学分学生名册
3.2016届毕业生5门(含)以上必修课程为重修通过的学生名册
4.2016届毕业生受到留校察看(含)以上处分学生名册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