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鼓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充分发挥其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教务处将于2015年6月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评选出体现较高专业水平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本着宁缺勿滥的遴选原则,杜绝简单分配的评选现象。
二、评选范围
201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获得者所做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其指导教师。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
1.选题具有鲜明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可靠,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4.层次分明、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流畅、专业术语准确;
5.中(外)文摘要简洁、准确、规范;
6.综合评定成绩在90分以上或成绩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
7.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符合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含15%)的论文(设计),且经指导教师及教研室认定无抄袭、作假等学术违规问题;
8.毕业设计图纸(图表)清晰、整洁、正确、完备,设计成果有较好的实用(参考)价值,或有一定(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参见《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
四、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与推荐由教务处和各系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一)所在系推荐
各系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教师评定拟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控制在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5%以内,并于2015年6月17日前,向学院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报送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文本材料和电子材料。系上报的主要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原文复印件及其电子版、《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其电子版。
(二)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各系报送材料后,教务处将组织由相关专业教研室推荐专家及外审专家组成的评定小组,对各系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予以评定,并确定入选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名单,入选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学年毕业论文(设计)数量的3%。
同时,获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即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的参评资格,参评程序参见《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各系请于6月17日前按时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材料。
(三)评审结果公示
教务处将于6月下旬公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有争议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将提交专家组进行复议。
(四)评审结果审定
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报主管院领导审定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五、表彰及奖励
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学院将颁发证书,同时学院鼓励有创新内容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国家专利,鼓励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并给予奖励。
六、其它事项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毕业论文(设计)存在剽窃、作假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教务处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二)对已批准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教务处将作出撤销对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奖励的决定并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实施细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