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处: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级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依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附件《2023级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表》认真做好核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核对内容
1.再次核准教务处下发附件中学生的学籍信息,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2.已报到但未在教务处下发附件中的学生的实际情况,如:请假、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需书面写明情况并及时与教务处逐一核对并备案。
3.因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请与学工处张肇钢老师核准后,附相关审批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二、注意事项
1.请务必以教务处下发附件内容为准,切勿更改原始数据。
2.附件中《备注》列是目前个别学生已办理完成并已上报教务处备案的的各类学籍异动情况,此类学生由辅导员核准确认后用红色签字笔签署本人姓名(代)。
3.本次是2023级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前的最后一次核对,教务处将按本次各学院核准结果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请各学院、学工处务必高度重视,核对结果需辅导员签字,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3点之前报教务科317。
4.此通知下发后陆续晚报到学生,请依据《关于晚报到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工作后,再按此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