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师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教师结对帮扶内涵,拓宽帮扶形式,助力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一)学院入职(或转岗)不满1年的新教师;

(二)入职(或转岗)1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

二、帮扶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师德高尚,具有讲师职称,需提前报备教务处审批。

三、工作职责

(一)备课

结对教师共同备课,指导教师帮助新教师分析、了解教材的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引导新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立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每月指导教师至少要评阅被帮扶教师的一节教案,提出优缺点及改进方法。

(二)听课

指导教师要全面跟进被帮扶教师的课堂。结合学校的听课制度,每月至少听被帮扶教师两节课,为其公开至少一节示范课。课后及时交换意见,对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其改进。被帮扶教师每周至少听指导教师一节课,每学期必须公开1—2节汇报课等。

(三)课后

指导教师要引导被帮扶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对被帮扶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学生辅导答疑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1.学期中及学期末结对教师双方需向学院提交本学期听课记录表、评阅过的教案、帮扶总结及教学反思等材料。

2.每年度组织一次被帮扶教师课堂教学评比活动,评比结果将作为衡量帮扶指导教师、教研室教学工作水平的参考指标,与指导教师的年度考核挂钩。

3.对课堂教学不达标的帮扶对象,帮扶教师所在教研室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整改、帮扶措施。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后续跟进,对帮扶效果进行验收。

4.以上帮扶措施由各院(部)、教研室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指导教师聘用资格。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特殊情况条件可放宽至讲师(需提前报备教务处审批)。各院(部)要严把指导教师选聘关,确保指导资格和专业性。

(二)加强帮扶过程管理。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教学团队、拓展资源、灵活开展“讲、听、评”活动,共同研究课程大纲及内容,剖析重点、难点,在教育教学各环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具体指导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梳理、研究新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阶段诊断和情况反馈,提出解决方法和策略。教务处不定期对帮扶过程督导、检查。

年终对本年度所有帮扶结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考附件4。新老帮扶指导期结束后,按附件5进行考核。

(三)各单位于315日前上报结对帮扶教师相关材料,签订帮扶协议书(一式四份)(附件1和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帮扶协议纸质版教务处322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Q 联系人:张曦慧  QQ:723871872

附件:1.保定理工学院新老教师结对帮扶协议书

2.保定理工学院中青年教师互助结对帮扶协议书

3.保定理工学院教师结对帮扶名单汇总表

4.保定理工学院教师结对帮扶验收标准指标体系

5.       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表(新老帮扶)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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