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4号)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动员并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二、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22日
学校组织检查: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体系。建立学校、学院、实验中心三级责任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效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管理规范,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切实加强日常安全巡查,通过隐患排查梳理、整改落实、总结经验等过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对自查过程中因排查不细致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2、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各学院可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实验室安全情况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操作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有关部门。
3、规范废弃物处置。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化学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工作,做好《化学废弃物专业标签》的张贴和登记工作。杜绝将具有剧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危害的废弃物当作普通化学废弃物送储。
4、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准入考试制度,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各种手段、途径,有针对性、专业性、经常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编写自查报告。各学院完成自查工作后,编写自查报告及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3月22日前将材料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中,自查报告需包含活动组织情况、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日常管理情况、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突出亮点。
省教育厅将于4-5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是化学、生物、医药类实验室。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
教务处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