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河北省大学体育协会保定分会
二、协办单位:河北奕之初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保定市盈方广告有限公司
沧州金剑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四、参赛单位:保定分会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竞赛时间、地点:
2023年6月10日在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田径场进行。
六、竞赛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共18项)。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17项)。
七、参加办法:
以院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4人,运动员不限。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过全国统招或单招的本校在籍、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外籍留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各项比赛。
(三)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或团体参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批评。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投掷、全能、跳跃每人限报2项目外,其他项目每人限报1项(接力除外)。不符合规定者,大会有权删减。
(三)径赛项目均为一个赛次,田赛项目均试跳、试投三次。报名不足三人(队)的项目照常进行比赛。
十、名次奖励:
(一)单项:每项比赛前八名颁发奖状
(二)团体:接力赛前三名颁发奖状
十一、裁判员:
各项比赛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二、仲裁及竞赛纪律审查委员会
(一)本届运动会设立仲裁及竞赛纪律审查委员会,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和竞赛规则以外竞赛纪律及纠纷的审查工作。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队)资格及竞赛纪律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仲裁及竞赛纪律审查委员会”提交有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如胜诉,如数退还并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报名:
本比赛采用电子表格报名(见附件),参赛项目统一使用“√”进行填写。不需填写的地方空余即可(请不要对表格做任何修改)。特招生、体育院系学生请在报名表姓名后标注(体)。请务必于5月20日(星期六)18:00前添加微信并发送电子比赛报名表,电话13292530444,微信13292530444,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四、经费:
(一)各院校与会人员交通费、食宿、医药费自理。
(二)请各院校自行为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赛费:每队800元
特别说明:参赛费:每队800元。汇款单位名称:河北奕之初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MAC1M9JL7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账号:638025470注:各队缴纳报名费时请备注:xx学校-驻保高校田径(男/女)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河北省大学体育协会保定分会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