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学院将于9月10-11和18日三天组织上学期考试不及格及缓考、缺考学生的重考工作。为确保重考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部)积极做好相关准备:
一、组织机构
1.主考:刘建军
负责违纪作弊处理,统筹考务组织。
2.巡考:于凇波 邵振合
不定期巡场,严格考场纪律、监督提高执考、应考能力。
3. 考务组:
负责人:田志远(联系电话:15631251535)
成 员:屈洋 唐征征
职责:(1)考务组织安排
(2)试卷印刷、收发
4. 考务办公室:办公楼318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学生证及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坐。无有效证件且无证明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2.遇考试安排与上课时间冲突的同学,请与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准时参加考试。
3.大学体育直接重修,不再安排重考。
三、相关要求
1.学工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本着为学生负责的态度,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本次重考工作。请学工处、各学院切实做好重考学生的考风考纪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提醒到位,严防严控;及时将重考安排(考试科目、时间、考场)和考生名册(通知学生自己在教务在线查询)通知到位。
2.严防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违纪、作弊,学院将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考试考务管理规定(2008年6月修订)》(中地长院字[2008]41号)第九章执行,绝不姑息。
3.监考人员应于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318领取试卷,并核对所领材料;到达考场后,清理考场、安排考生就座,检查考生证件,并在黑板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等内容;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点试卷,按要求装订,如实填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考场记录表》、试卷密封签和试卷袋上的各项内容,并送至考务办公室。
4.相关教研室各指定一名任课教师在考试期间到考务办公室签到,负责巡视各考场、试题勘误等事宜。
5.考试结束后,请各阅卷教师及时领取试卷,认真评阅并于9月22日前将成绩和试卷交教务处。电子试卷答案发624915416@163.com。
6.请各院部于9月8日10点前将监考名单(注意监考名单分配为至少2人/院部)报办318,具体监考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