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等级考试成绩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地长教字【2010】4号文件规定现组织2015-2016学年第2期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认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初审: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填写等级考试对应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见附件)(附相关通过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进行初审(初审后,退原件留复印件),5月6日之前将初审合格的材料(附电子版)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318办公室;
2、复审: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者,5月14日之前在教务系统认定相应的学生成绩。
3、注意事项:
①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我院《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学生校内对应课程成绩认定办法(试行)》中地长教字【2010】4号文件进行认真审核;
②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成绩认定表初审结果,逾期不候,并本着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如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③因去年12月四级成绩单考试院未下发,12级学生可依据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各学院依据教务处下发的电子版成绩单进行审核。
教 务 处
2016年5月3日
附件:
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等级考试认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