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理工学院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和
优秀学生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调动广大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根据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十项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范围:2016级、2017级、2018级自然班。
(二)评选条件:
1、所评班级学年综合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三;
2、班级“星级文明宿舍”达标率不低于85%;
3、所评班级必须严格遵守军事化管理制度,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4、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5、全班学生在本学年无严重违纪问题。
(三)报送材料、时间:请各单位于11月8日将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式两份)、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先进班集体先进事迹报送至行政楼117办公室。
二、十项学生标兵
(一)评选范围:2016级、2017级、2018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依据:《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十项学生标兵评选办法》。
(三)所在宿舍“星级文明宿舍”未达标的宿舍成员不得参评。
(四)各二级学院、校团委每项标兵推荐1人。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请各单位于11月8日将标兵推荐表(一式两份)、另附详细事迹介绍报送至行政楼117办公室。
三、三好学生
(一)评选范围:2016级、2017级、2018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
2、必修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育成绩不达标、受到通报(含通报)以上批评及处分、学年中考试有不及格现象、所在宿舍“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未达标者不得参评。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请各单位于11月8口将中报表(一式两份)、中报登记表(一式两份)、评优统计表(一式两份)、本学年课程考核成绩单 (加盖教务公章)个人先进事迹报送至行政楼117办公室。
四、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范围:2016级、2017级、2018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无违纪情况,无重修现象;综合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50%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不兼得;
3、所在宿舍“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未达标者不得参评;
4、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8日将申报表、登记表(各一式两份)、评优统计表(一式两份)、专业排名、个人先进事迹等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17办公室。
五、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二)各学院要按照所分配的名额和申报条件,自下而上,严格把关,细心组织,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坚决杜绝“人情表彰”和“违规表彰”等不正之风。
(三)参加评比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要有书面总结材料,材料须客观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