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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滦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滦平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滦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滦平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滦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25周岁(1995年3月6日至2003年3月5日出生,含本日);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放宽至26周岁(1994年3月6日后出生,含本日);持准驾B类及以上车型的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3月6日后出生,含本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品行良好;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技能条件;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要求
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其中灭火战斗员18名,驾驶员2名。以上岗位限男性;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17.5≤BMI≤30(说明:BMI即体质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²)。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
四、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