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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七届校级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地长院字〔2014〕68号)和《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保理工发〔2021〕37号),现组织第七届校级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研究项目应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为指导,从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等各方面的研究出发,全面系统深入地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课程体系(课程思政、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创新创业等各方面的研究探索,其中申报课程思政类项目占本单位项目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或至少一项)。各立项项目须对应相关课题,并发表相应级别论文。具体立项范围及建设要求参照《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要求

各立项项目需具备完整的课题体系。项目目标明确、合理;项目内容具体、各阶段实施情况明晰;项目方法科学、合理。

三、立项程序

1.申报。我校教职工均可个人或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项目负责人),可吸收学生或合作单位人员参加。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在项目结项之前不得申请新的立项。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经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且主持过教改项目的专家推荐。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申报者参照立项指南,认真填写《保定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和《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初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于2021620日前报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金单单,联系电话:1563121679,地点:行政楼308办公室。

3.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立项,并确定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名额,由学校发文正式公布。

4.立项经费。对通过评审准予立项的项目,学校按重点项目给予3000元、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的经费支持。经费分两期划拨:于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和项目验收通过后分别下拨50%经费。

四、立项评审时间

各单位提交立项材料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组织立项评审会。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希望各单位及项目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次立项工作。

 

 

 

附件1: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立项指南

附件2:保定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立项申报表

附件3:保定理工学院第七届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

         关于组织第七届校级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第七届教改立项附件1-3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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